昨天中午急著要外出,沒有時間多加思索,只是挑了一雙我看最順眼的鞋子,然後匆匆奪門而出。
  回公司的路上,不知道是台灣的路面太崎嶇,還是我真的走了太遠的路,原本穿得好好的鞋竟然變得咬腳,
而回到公司裡,我急急忙忙的褪下腳上的跟鞋,腳趾的紅痛腫脹似乎是對我無聲的抗議,而我細細的檢視這雙鞋
,黑色,4號,跟高3吋半-我最熟悉的高度,竟然是今天導致我行走的罪魁禍首。
  它是我最喜歡的一雙鞋,卻在我最需要它的時候,讓我疼痛,而我之後還會不會再穿它呢?
  我會,我還是這樣的告訴了自己。


  忽然想起了愛情,我們的愛情裡面,是否也往往是這樣?
  你極度的愛著一個人,你巴不得在24小時裡頭有25小實屬於他;你在品嘗著美食的時候心裡想的則是我也
要帶一份回去給他;當你只是中了區區兩百塊了樂透彩卻迫不及待的撥電話講了250圓的手機費只是為了與他
分享你心中的喜悅。
  而在某些時候當你急切的想見他,他卻剛好在離你很遠觸不到的距離。當你需要他安慰的聲音時,他的手
機卻在這時候沒了消息。
  愛著也痛,不愛也痛。
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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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inanobab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